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5年 1月 27 日南市教政字第 1050114234 號函辦理。 二、春節將屆為提升學校廉能形象,惠請各教職同仁遵守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,避免春節期間有不當餽贈或飲宴應酬之情事,致肇生影響學校廉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