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關廟區保東國民小學 112 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
甄選簡章(ㄧ次公告分次招考)
壹、依據: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貳、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類別 |
錄取名額 |
備取 |
內容 |
聘期 |
一般代理 |
1 |
1 |
科任教師兼行政,具美術專長 |
依正式錄取後起薪-113/07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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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達 80 分,准予錄取,若未達 80 分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其他資訊詳見附件簡章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