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3月30日第85546號公告辦理。
二、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請參閱附件二。
三、105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原校轉任截止日至105年4月19日止。
四、檢附「本市105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介聘分發期程表(附件一)」、「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(附件二)」、「超額教師提報表(附件三)」、「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(附件四)」、「積分審查委託書(附件五)」、「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(附件六)」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