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臺南市政府104年 5月 7日府人企字第 1040448261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除檢附「臺南市政府 104年『樂在職場,享受生活』-員工協助方案( 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)實施計畫」乙份,另有「員工協助方案(EAP)宣導與推廣 Q&A」乙份供參。
三、本校教職同仁若有工作面、生活面、健康面需服務協助者,請洽本校人事室,由人事室轉介臺南市政府商請諮商心理師諮商輔導。
協助過程中皆為保密,故同仁放心並廣為運用。